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好国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校研发[2014] 67号文件[amjs澳金沙门欢迎您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特制定此细则。
一、评选范围、申请条件
(一)评选范围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制范围内的在校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制范围内的在校二、三、四、五年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已在2014年09月30日前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尚未进行预答辩的同学。
3.以上均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学风严谨,诚实守信,品质优良。
2.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报者应为硕博连读生。
3.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应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前的30%(推荐攻博生可以放宽到排名前的50%)。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综合评价优良,进展状况良好。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不受成绩综合排名的限制。
4.博士研究生申请基本条件:学业成绩优异;开题报告综合评价优秀,立题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创新性,论文进展良好;在科研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学术水平高。
二、奖励标准、名额及评审原则
(一)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评审原则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重点看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博士论文的进展情况和参加科研工作的情况。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重点看课程学习成绩,向学术性强、在学校科研工作中发挥作用大的已获推荐攻博资格或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倾斜,同时兼顾各学科的均衡情况。
评审委员会委员不参与所指导学生的评分。
为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学院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同一年度的其他研究生特殊奖学金(如企业奖学金)不与国家奖学金兼得。
三、评选程序
(一)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2),经导师给出推荐意见并签字后,于11月13日下午4:00前提交到生命学院评审委员会(理学楼311,李燕杰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itlife28@163.com。要求申报的研究生提供研成果清单(见附件4),包括发表文章,发明专利,科技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或国际国内会议的证明材料、口头报告摘要等,以上材料复印件随审批表一并提交,电子版提交到上述邮箱。
(二)学院初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本评审细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审排序,确定不少于学院获奖名额1.2倍数量的研究生参加复评环节。
(三)学院复评
学院组成专家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复评,参评学生需以PPT(5分钟)的形式介绍个人情况并回答现场专家评委的提问。答辩环节可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专家在学生答辩后以现场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将结果报送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四)名单公示
由学院和学校对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向全校公布。
(五)奖金及证书颁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四、异议处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院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时间安排
11月8日―13日,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11月14日―19日,学院初审和复评,并向学校提交评审结果和材料;
11月19日―23日,学院、学校分别公示拟获奖学生名单;
11月29日―30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报送教育部。
六、其它相关要求
(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二)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
(1)有违反校规、校纪者;
(2)非家庭经济原因而恶意拖欠学费者;
(3)因不良表现受到学院通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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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4. 佐证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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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4